关于自治区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复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《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》(宁工信规发〔2022〕4号)规定,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市、县(区)中小企业主管部门,对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信息更新并通过审核(2014年至2020年度)的自治区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进行了复核,经县级初审,地市级审核报备,我厅复审汇总,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等347家企业拟通过复核,继续保留自治区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称号,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未通过复核,拟取消自治区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称号。现将复核结果(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—18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实名反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,并提供佐证资料和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查证。 联系电话:0951-6363644/6363355(纪检监察组) 0951-6363105(机关纪委) 附件: 1.复核通过的自治区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名单 2.拟取消自治区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称号企业名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12日